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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牡丹江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2018-2019学年“三育人”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方案
2019-06-04 15:38  

                                           (经学校第6届党委第61次常委会议通过)

为迎庆新中国成立70周年,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教职工队伍师德师风建设,助推学校教育事业内涵式高质量发展,根据《牡丹江师范学院“三育人”工作实施细则》,学校党委决定开展2018-2019学年“三育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引导全校教职工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学校“三育人”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积极构建“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工作格局,扎实推进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职工队伍建设,大力营造岗位建功立德树人、奋进新时代的良好氛围,为建设特色鲜明的地方高水平师范大学凝聚力量,以优异的工作业绩为建国70周年献礼。

二、评选类型

(一)“三育人”先进集体

全校评选“三育人”先进集体15个,其中拟定:

1.处级(教学与非教学)单位5个;

2.教学单位系部与非教学单位科室10个。

(二)“三育人”先进个人

1.第二届“三育人”标兵10人。其中拟定:教学岗位7人、管理岗位2人、教辅与工勤岗位1人。

2.“三育人”先进个人,严格按照不超过教职工总数5%的比例进行推荐(各单位推荐名额详见附件1)。其中拟定:教学岗位35人、管理岗位16人、教辅岗位6人、工勤岗位5人。

三、评选范围与条件

(一)评选范围

1.“三育人”先进集体:评选对象为全校各二级学院及系部或各部、办(处)及科室,重点为二级学院及系部。

2.“三育人”标兵:在本职岗位工作满5年,且近3年内荣获校级及以上奖励的教职工均有被评选的资格。评选向一线教职工倾斜,中层干部所占比例原则上不超过“三育人”标兵总数的三分之一。

3.“三育人”先进个人:在本职岗位工作满3年,且本学年本职岗位工作业绩突出的人员均有被评选的资格。

(二)评选条件

1.“三育人”先进集体

⑴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能够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三育人”工作,本单位“三育人”工作成效显著。

⑵育人业绩突出。近2年来在师德建设、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等工作成效显著,且无责任事故发生,得到师生广泛认同。

⑶教职工整体素质优良。教职工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职业道德水平,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岗位上言传身教、认真履行育人职责;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创新意识和精湛的业务技能,人才培养和育人业绩突出。

2.“三育人”标兵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育人意识,品德高尚,为人师表;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校荣校,积极参与学校、院系的教育教学改革,具有开拓创新、奋发进取的精神,育人事迹感人,工作业绩突出。

教书育人标兵:⑴坚持立德树人,爱岗敬业、严谨治学,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履行教书育人职责;全力打造“金课”,教学效果好,工作业绩突出,受到学生普遍好评。⑵注重“课程思政”,自觉把传授知识、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与思想政治教育有效结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是全校师生公认的德才双馨的榜样。

管理育人标兵:⑴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秉公办事,注重工作效率,工作业绩突出,受到师生的普遍好评。⑵积极探索新时代管理工作的改革创新,寓思想政治教育于管理工作之中,育人效果显著。

服务育人标兵:⑴爱岗敬业、尊师爱生,牢固树立服务育人的思想,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热情、周到、耐心、诚恳,受到师生的普遍认同。⑵刻苦钻研本职业务,创新服务方式,寓思想政治教育于服务之中,育人效果显著。

3.“三育人”先进个人

各单位推荐的人选,必须符合学校推优条件,且本学年没有出现任何教学事故、工作失误等现象。

四、评选办法与时间安排

(一)民主参与,公正评选(6月17日前)评选工作要在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领导下,由基层工会在广泛征求本单位教职工意见基础上,通过一定民主程序,在全校范围内推荐“三育人”先进集体1-2个,“三育人”标兵2-3人。按照指定比例,评选本单位“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程序和结果经基层党组织审定后,以书面形式送报校工会。

评选结果必须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以书面形式送报校工会。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二)职能部门审查、“三育人”工作委员会部门联评(6月23日前)。学校纪委监察部门、“三育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基层工会主席联席会议审查“三育人”推荐对象的资格与条件,审定初步人选。

(三)校党委审批,全校公示(7月上中旬)学校“三育人”工作委员会将初步审定的推荐人选,提交学校党委审批,面向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广泛征求师生员工的意见。

五、表彰奖励

在第35个教师节到来之际,学校将对评定的“三育人”先进集体、标兵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六、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党组织要加强对“三育人”先进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评选过程中要注重宣传“三育人”先进的育人事迹,积极营造尊师重教、敬业爱生的浓厚氛围。

(二)坚持原则,严格把关。评选工作要始终坚持“育人为本”原则,被推荐评选的集体和个人要有突出的育人事迹。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广泛听取师生员工意见的基础上,自下而上推荐先优对象,保证推优质量。

经学校职能部门审查不具备推荐条件,或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推荐对象,将取消其评优资格,且不进行替补。

(三)把握节点,按时报送。6月17日(周五)前,请各单位将推荐报告(须加盖公章)、申报表(详见附件)与事迹材料(先进集体1000字以内、先进个人500字以内),以书面形式送报校工会办公室;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校工会信箱mdjsygh@163.com。联系人:孙开香,电话6511005。地点:综合楼1425室。

(四)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 宣传“三育人”先进的育人事迹,发挥“三育人”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校积极营造爱岗敬业、建功立业的良好氛围。

附件:

1.2018-2019学年“三育人”先进个人推荐名额一览表

2.2018-2019学年“三育人”先进集体申报表

3.第二届“三育人”标兵审批表

4.2018-2019学年“三育人”先进个人审批表

 

中共牡丹江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9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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