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学校“三育人”工作的深入开展,全面贯彻落实“强师德、正教风、塑形象”活动取得成效,用先进人物的突出事迹影响、感染、引导、教育和激励全校教职工,学校决定在2015年教师节期间表彰奖励“三育人”先进个人。根据牡丹江师范学院“三育人”工作细则现制定2014—2015学年度“三育人”评选方案。 一、评选范围及分配名额 凡是2014—2015学年度在牡丹江师范学院教学、管理、服务岗位工作的在岗教职工均可参与评选。 根据各基层工会的教师、管理干部、工勤人员的人数,按校工会分配的名额选出本单位的“三育人”先进个人。
序 号 |
单 位 |
教书育人 |
管理育人 |
服务育人 |
1 |
东方语言学院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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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工学院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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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化学化工学院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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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教师教育学院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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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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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理学院 |
3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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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历史与文化学院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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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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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美术与设计学院 |
3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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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生命与科学学院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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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体育科学学院 |
2 |
1 |
|
12 |
文学院 |
2 |
1 |
|
13 |
西方语言学院 |
2 |
1 |
|
14 |
音乐与舞蹈学院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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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应用英语学院 |
3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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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研究生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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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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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后勤管理与服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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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 |
18 |
图书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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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 |
19 |
武装保卫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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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20 |
机关一工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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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 |
21 |
机关二工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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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 |
22 |
离退休工作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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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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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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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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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评选条件 (一)教书育人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科学理论武装自己,与时俱进、开拓进取,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树立科学的教育观。 2、对教书育人重要意义认识明确,有献身于教育事业的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有高尚的师德修养和无私的奉献精神,积极投身到学校的“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三大工程建设中。 3、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治学严谨,敬业爱生,管教管导,寓教育于教学过程中。 4、关心和爱护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因材施教,重视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主动做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对学生敢于严格要求,教育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二)管理育人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科学理论武装自己,正确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积极投身到学校的“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三大工程和大学文化建设中。 2、对管理育人重要意义认识明确,行动自觉,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高尚的职业道德修养,以身示范、为人师表。 3、树立公仆意识,尊师爱生,廉洁奉公,作风民主,敬业创新,通过科学的管理方法,高尚的职业道德,过细的思想政治工作将管理与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单位团结和谐进步,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4、关心学生身心健康成长进步,积极为教学一线服务,对学生敢于严格管理,寓心理指导、思想引导、解决实际问题于管理工作之中,成为学生信任的良师益友。 5、讲求科学的工作方法,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工作效率高,工作成绩突出。 (三)服务育人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科学理论武装自己,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积极投身到学校的“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三大工程建设与大学精神、大学文化建设中。 2、对服务育人的重要意义认识明确,态度积极,行动自觉,热心为办好学校、培养合格人才服务,寓教育于服务之中。 3、树立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的思想,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出色的工作业绩和优质的服务感染熏陶学生,为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努力工作。 4、爱岗敬业、尊师爱生,讲求服务质量,工作业绩突出。 5、关心集体,爱校如家,有主人翁责任感,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关心团结同志,受到师生的好评和拥戴。 三、评选的程序及要求 (一)程序 1、由基层工会组织本单位全体职工推荐并进行民主测评; 2、参评者在本单位介绍自己一年的工作业绩; 3、民主测评; 4、基层工会和党委(党总支)批准后上报校工会; 5、校工会委员会组织审核。 6、报校党委常委会批准。 7、全校进行表彰奖励。 (二)要求 1、坚持评比条件,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经本单位三分之二以上的教职工参加民主推荐测评,推荐测评产生的人选必须获得参加评选教职工人数的2/3以上的赞成票。经所在单位工会和党委(党总支)批准后上报校工会。 2、各基层工会要为推荐的人选撰写准确真实的事迹材料一份报校工会(事迹材料在600字左右,并于8月31日16时前将候选人事迹材料纸制版加盖单位公章与电子版一同报校工会丛薇处,综合楼1411室,电子邮箱: mdjsygh@163.com),逾期不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3、校工会对各基层工会上报的评选结果进行审核,并在校园办公网上公示,对有异议的被评选人,校工会依据“三育人”评选条件和程序进行调查核实,发现问题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取消该单位上报的“三育人”评选资格和评选名额。公示结束后,将评选结果报学校党委常委会议批准后填写“三育人”先进个人登记表,学校进行表彰奖励。 4、各基层工会要高度重视“三育人”评选推荐工作,认真组织本单位的评选活动,做到评选的“三育人”先进个人在本单位绝大多数教职工中认可、佩服。 牡丹江师范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5年 8 月 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