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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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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师范学院“三育人”工作实施细则
2013-06-03 15:37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学校内涵强校、科学发展,实现有特色地方高水平大学建设目标,学校深入持久的开展“三育人”(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育人是学校的根本任务。认真做好“三育人”工作是全校各单位各部门全体教职工的共同职责和工作任务。

第三条  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是新形势下“三育人”工作的主要目标。

第四条  开展“三育人”工作以师德师风建设为核心。弘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精神,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动员和组织全校教职工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和服务等各项工作中发挥良好的师表示范作用。

 

第二章  教书育人

 

第五条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全校教师要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以身立教的使命感。正确处理教育与教学,教学与科研的关系,发扬优良教风,弘扬敬业精神,始终把教书育人摆在首位。在履行教书育人职责中,要端正教育思想,明确教育方向,转变教育观念,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人才观,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价值观。

第六条  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学术规范,通过良好的示范和言传身教来教育和影响学生。要积极探索教育、教学规律,进行教学改革,探索新的教学方式、方法,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更新知识结构,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要教育学生遵守社会公德,在各个方面都要为人师表。

第七条  教师的教书育人工作主要通过各个教学环节来实现:

1、教师在授课中应按照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认真实施教案,注意教学内容的整体优化,维护好课堂秩序,对教学质量负责;要以科学文化知识为载体,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理想抱负教育,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进行科学方法论教育,使学生领悟观察分析问题的方法,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注重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努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

2、课程辅导时应努力提高答疑、辅导、讨论等教学质量,同时要注重了解教和学两方面情况,批改作业要仔细认真,以对教学工作高度负责的精神影响学生。

3、实习、实验、实践指导,教师应深入实际,精心指导。在指导过程中教育学生树立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培养学生艰苦创业精神,进一步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

4、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指导教师应注重对学生进行创新意识、科学学风方面的教育,养成严谨求实的科学研究风气。

第八条  担任班主任(导师)的教师,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课堂之外,还应该深入学生之中,通过教学环节以外的工作,实施主题教书育人。班主任的工作主要要求有以下几个方面:

1、对班级工作全面负责,着重抓好学风建设,引导和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培养学生严谨、踏实、求是的学风,督促学生完成学业。帮助和鼓励学生开展创新活动。

2、了解学生的思想情况和学习情况,帮助学生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生主动获取知识,掌握技能,提高全面素质和能力的自觉性。

3、教育学生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关系,鼓励学生为祖国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第九条  教师要以良好的师德风范感染学生,必须做到:

1、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不随意串课,不出教学事故,严肃考风考纪。

2、热爱学生,尊重学生,讲究教态、仪表和语言,努力形成文明规范。

 

第三章  管理育人

 

第十条  全校管理人员要自觉遵守管理干部的职业规范,学习党的基本理论、方针、政策,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学习相关的管理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十一条  坚持育人工作与本职工作相结合,提高办事效率。办事不推诿、不扯皮,认真办理每一项具体事务;探索科学的管理方法,不断改进工作作风;通过有效的管理工作,努力为教学科研服务,为教职工和学生服务;营造优良的育人环境,重现和支持德育工作,为开展德育工作创造条件。

第十二条  领导干部在管理育人中要以身作则,作出表率:

1、讲大局,讲团结,讲奉献。部门与单位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要团结协作,相互支持,增进理解,顾全大局,为实现奋斗目标做贡献。

2、牢固树立“育人是根本、教学为中心”的思想,要深入教学第一线,坚持领导干部听课制度,关心学生的健康成长,主动解决学生的实际困难。

3、政治辅导员要深入学生工作实际,全面了解学生思想动态,指导学生处理好学习、成长、择业、交友、健康、生活等方面遇到的矛盾和问题,有的放矢扎扎实实地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文娱体育活动,丰富学生文化生活;活跃校园文化气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4、机关在安排本部门工作时要把育人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工作计划中,要注意发挥基层工会组织的纽带和桥梁作用。

第十三条  学校在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及各项政策时,要体现国家教育方和德育的要求,重视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培养。

 

第四章 服务育人

 

第十四条  全校教辅和后勤服务人员要树立强烈的育人意识,要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主动发挥服务工作的育人功能,要热爱本职工作,以身作则,文明礼貌,优质服务,以自身的实际工作使学生从中受到感染、教育和激励。

第十五条  搞好校园绿化和环境美化工作,对学生中出现的某些不文明行为要敢于管理,耐心教育,积极疏导,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第十六条  搞好学生食堂和教职工食堂的餐饮服务,重视食堂卫生工作,努力增加饭菜花色品种,降低饭菜成本,经常听取学生和教职工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努力改进和提高服务质量。

第十七条  加强学生宿舍标准化管理,使学生宿舍成为整洁、文明、安全和谐的育人阵地。

 

第五章 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  学校成立“三育人”工作委员会,“三育人”工作委员会在校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组长校工会主席兼任,副组长由校工会副主席和教务处长兼任,成员由二级学院部分工会主席和机关、教务、图书馆、后勤管理与服务处工会主席组成。

第十九条  学校“三育人”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工会,办公室主任由校工会主席兼任。

第二十条  学校“三育人”工作每学年度评选一次,每次按教职工5%评选“三育人”先进个人,每次评选前要制定评选条件和评选办法。按评选条件和评选办法进行评选。

评选的程序:基层工会民主推荐;校工会组织校工会委员进行评审;校“三育人”工作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报学校党委审批。学校召开表彰奖励大会颁发证书和奖品。学校从被评上校级“三育人”先进个人择优向上级组织推荐相应的先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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