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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工会荣获“全国模范职工小家”荣誉称号
2021-04-13 16:47  

  近日,从牡丹江市总工会获悉,中华全国总工会下发《关于表彰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的决定》,对工会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命名表彰。法学院工会荣获“全国模范职工小家”称号,是学校工会历史上首次荣获“全国模范职工小家”殊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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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期间,按照学校党委部署,学校工会坚持“六有”标准,聚焦工会主责主业,坚持打基础强基层,强动力增活力,进一步把基层工会建成引领全校教职工听党话、跟党走的坚实阵地。法学院工会践行新时代工会工作的“五种理念”和“四项思维”,党政工齐力建家,实施“三位一体”职工之家建设模式,助力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努力培养高素质专业化法治人才,形成 “力生于和谐、事成于团结、立足学校服务社会”的职工文化。近年来,法学院及全院教师先后荣获省工人先锋号、省模范职工小家、市模范小家和牡丹江市优秀工会干部等42项荣誉,工会工作取得突出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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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模范职工小家”荣誉称号由中华全国总工会设立,每5年进行一次评选,是全国工会系统表彰基层先进集体的最高荣誉,也是国家对基层工会工作的最高褒奖。据悉,202011月经牡丹江市总工会提名推荐,省总工会严格评选、公示等环节,法学院工会最终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模范职工小家”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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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成深受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当好职工信赖的娘家人,是工会工作的永恒课题。“十四五”期间,全校工会将发挥“全国模范职工小家”的示范引领作用,开展“结对共建”活动,实施制度联建、队伍联育、活动联抓、服务联办,促进基层工会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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