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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工会主席王德义送省劳动模范车红梅博士去省参加全省劳模颁奖
2013-06-04 09:13  

        10月18日中午,校党委常委、工会主席王德义、副主席张永乐、周善儒等同志在综合楼前为省劳动模范车红梅博士披红戴花,并与省劳动模范车红梅博士合影。校工会的领导在音乐与舞蹈学院八名同学敲响的两面直径为一米半的威风大鼓中热烈欢送省劳动模范车红梅博士到牡丹江市文化宫统一乘车去哈尔滨参加全省劳动模范颁奖典礼。

        省级劳动模范每五年评一次。本次评选2007年以来,在全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取得优异成绩的工人、农民、科教人员、管理人员、机关工作人员及其他社会各阶层人员。全省拟表彰省劳动模范1000名,其中,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占,80%,农民占20%。分配所遵循的原则是:以市地、产业工会组织隶属关系为单位、按上一年职工人数和地区生产总值同时兼顾其他方面分配名额;农民按农业人口和近2年平均农业总产值及其增长率分配名额。其中,直接从事生产、管理、教学、科研和种植、养殖等一线人员的比例不得少于劳动模范总数的85%,并充分考虑不同行业和领域的代表性,妇女和少数民族应占一定比例。具体分配比例是:企业职工不低于名额总数的52%,其中企业一线工人和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60%,企业负责人不超过15%;机关事业单位人选不超过总数的28%,其中科教人员不少于60%,事业单位与县级以上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超过15%;农民不低于总数的20%,其中,农业生产一线的农民不少于,60%,村支部书记及村委会主任不超过25%,乡镇企业负责人不超过15%。农民工不低于市地、农垦、森工分配名额的4%。

        省里给牡丹江市的省劳动模范是60名。按照比例,全市科学、教育、卫生等方面共评出省劳动模范是8人,其中,高校仅评出2名,我校文学院车红梅博士被评为省劳动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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